【食品不受鑑賞期約束】
依據「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第一項:「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商品,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自105年1月1日起,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
【退換貨說明】
食品屬於消耗性商品,由於商品屬性特殊且有保存期限問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可退貨外,一經拆封、食用、使用或由消費者自身造成之外盒變形、失溫或保存不良導致變質,恕無法退貨。本公司不接受因口感或口味不合等個人感官因素之退貨理由,如商品有瑕疵、運輸過程造成貨品解凍或毀損、貨品品項錯誤,請於收到貨2小時內拍照存證,並立即與客服聯絡,以便安排後續退換貨處理。
辦理退貨換貨時,請事先告知,若消費者未通知而自行將商品寄回者,本公司將不予接受,並立即將商品寄回,期間所產生的運費消費者需自行負擔。退貨時需附上原包裝盒含外包裝,包裝不完整及破損無法辨識之商品及附隨文件或資料完整性不足時不予以退貨。
保存方式/效期: 未拆封冷凍保存,效期如包裝所示,退冰後盡快食用完畢。
烹調方式: 非供即食,應充分加熱
負責廠商名稱: 雲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廠商電話號碼: (02)2653-4008
負責廠商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松河街410號4樓
食品業者登錄字號: A-127766105-00000-2
產品責任險: 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0851第11PDT00082號